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有偿的提供各种服务的公司所需办理的一种证书,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可证制度。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文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改为工商后置审批事项,各地工商部门一律不再将其作为登记前置,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然后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