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还是来了。昨天微信朋友圈被2019年支付宝年度账单刷屏了,不少网友感叹,“我都不知道我自己这么有钱”,“我怎么花了这么多”。
在如今这个互联网的时代,第三方支付对于金钱转来转去也算合理,一个正常的支付宝个人账户,【转账和红包】这一项均会在合理的范围,根据自身消费,几十万不等。但是如果个人账户出现上千万的【转账和红包】,就要注意你的税务风险了!!!
个人账户出现上千万的【转账和红包】,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在利用个人的账户做生意,生意有两种:
1、本该在公司账户收、付的行为,在个人支付宝完成,原因有几种:①客户不要票(隐藏收入);②支出没有发票,账内不好开支。
2、本身就是用个人主体做生意(比如微商,收取下线全额的货款费用,然后再支付给成本价给上线;比如个人的淘宝电商,开了家个体户上传开店,然后用个人账户收、付商品费用);
PS:当然微商还有一种模式就是,帮平台卖货,货款直接给了平台,平台只是把佣金给到推广的这个微商个人(这种模式暂且不论,流水较小,且是另一种税务风险,这次不做讨论)
针对以上的情况,我们来做一下分析:
第一种,就不用多说,本该属于公司的销售行为,进了对私账户,隐藏收入,偷逃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税务局如何监管?个人账户使用的是法定代表人、公司董监高等人员的银行账户,当该个人所在的公司出现经营数据异常(包括税务、工商等等),税务机构就会察觉到,通过稽查调取个人银行流水,发现大量银行资金流水记录。
第二种,个人做生意(这里个人包括个体户),例如微商这种收取全额商品的价格方式就是商品买卖行为;个人电商注册一个个体户更是如此。商品买卖就必然有增值,那么就要缴纳增值税,有增值税必然就有增值税附加,同时一定有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支付宝账单上的这些情况,开支也好,转账也罢,那么追根溯源,有出去一定有进来,进来的钱一环扣一环肯定有人给你,给你的是否有完税,那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类似于这样用个人账户做生意,大概率一分税收都没缴纳的,晒的账单,暴露出了多少税务风险,真可谓是“不知者无畏”。
当然还有很多人说,这些都是危言耸听,说以前都是这么干的,不是照样没事嘛,那就当我没说。至少我身边好几个客户已经被通知,陆陆续续,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关于一切动向,大数据早已经掌握,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早已经接入银联,同时税务局、人民银行等多部门早已经启动“银税互动”,资金动向早已一目了然。
规定中进行两年的“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显然为之后全面向个人监控收入,完善全面税收做数据记录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