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存在重大误区:1、不开票就不用交税;2、个人不申报就不用交税;3、我就是个人,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要缴纳增值税等其他税收。
1、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按期纳税: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超过以上起征点,需缴纳增值税。
我们再拿近期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该增值税法还在征求意见中,尚未生效。)
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
第十二条 下列项目视为非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行政单位收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因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四)存款利息收入;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所得税
显然对于个人(含个体户)来说,缴纳的就是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参照以下公式计算缴纳所得税。
![科普:纳税人不得不知的三大税收误区 科普:纳税人不得不知的三大税收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