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老板都会有的误区:'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所以,我=公司=钱,我=钱'。最终结论就是,公司的钱就是老板个人的钱,爱怎么用就怎么用,所以经常会直接从公司公账提钱到自己私账上,从来也不归还!
这样做真的可以吗?答案是不能的。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钱与控股人的钱是各自独立的,两者不能混在一起。
因为我国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公司破产倒闭,你只需要承担出资的额有限责任(比如你出资100万元设立一家公司,后来经营不善,公司倒闭破产欠了1000万元,那么你只需要还100万就好了)。
如果说公司的资金可以随意转到个人账户上,那很多人就会将企业的各种盈利转移到个人账户上,最后欠下巨款扔掉牌照,损失的也就是出资额而已(比如你出资100万元设立一家公司,到企业破产前赚了5000多万,你全部转到自己卡上,公司倒闭破产欠了1000万元,你想只还100万,有可能吗?)
现实中只要公司倒闭后被发现公私账目混乱的,企业主都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也就是公司欠的钱你全部都要还。
而且从2018年12月1日起,银行加强“公转私”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以及销户等管理!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公对私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如果公司老板想要把公司账户上的钱转移到个人账户上,有以下三种方式:
(1)分红:公司每年经营的利润是可以分配的,但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如公司账面上税后利润500万元,分红到老板手里只会有400万元。
(2)工资:老板在公司里面任职,可以给自己发工资的,发工资其实也是变相于将公司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上,但是同样的,发工资也必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暂借款:老板可以通过向公司临时暂借资金用于自己的所需,但是暂借款是必须要有利息的,所以你可以通过暂借的手续将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的卡上,但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到公司账户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因为公司出借款项获得的利息是需要纳税的,如果你原金额转出转入,而存银行的利息却自己拿了,那么你就是侵占公司的利益,而公司等于存在偷漏税的行为,税务查到会被罚款。
总之,钱进公司容易,但出来就难了,所以现实中的实收资本不要盲目的一直扩大,1000万元投入公司后,后悔了,要取出来,可就不再是1000万元了。如果老板不按规定私自转出,那么就存在抽逃资金的嫌疑,金额足够大的,会涉及“抽逃出资”罪。
那么很多老板会问,如果公司账户有闲置资金,可以怎么用呢?
公司账户上有多余的闲置资金暂时用不到的时候,是可以直接通过公司名义购买理财产品或者投资其他的来获取收益的,在利润表就有专门的一栏投资收益。
现实中很多上市公司也会使用闲置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特别是刚上去募集太多资金一下子用不完的时候,所以根本无需转到个人账户上。